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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6月2日電 据台灣“中心社”报导,一位在大陸企業任总司理的台灣简姓男人為新进男員工举行迎新派對,时代對其性侵,被台灣“最高法院”判处3年半徒刑。
法院裁决指出,简某在2010年招募被害人赴大陸事情,在被害人报到首日举行迎新派對,邀约被害人和其他新进員工到宿舍喝新店汽車借款,酒。
简某目睹被害人几杯黄汤下肚不堪酒力,建议對方躺在床上苏息,比及其他同事拜别後,谎称帮被害人推拿,掉臂被害人否决,乘隙用手指性侵得逞。
被害人酒醒後愤而离任搭機返台,并到病院验伤及报警。過後,简某不認罪,辩称是好意帮手推拿,用土法子帮手解酒。
台灣高档法院台南分院审理後不采信高雄外送茶,简某的辩辞,斟酌他身為公司高层干九族文化村,部,為汽車補漆,知足私欲竟在酒後性侵新进員工,犯後还遁词卸责,没有悔意,依强迫性交罪判刑3年6個月。台灣“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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